代县酒仙庙位于代县城内西南方,北临西大街,南与武庙相连,在西南街的老爷庙街路东,始建年代不详。清乾隆十五年(1750年)和乾隆四十八年(1783年)曾两次重修。现存为清代遗构。院落坐北向南,正北大殿三间,面阔三间,进深六椽,单檐硬山顶,七檩前廊式构架,西墙立有清代重修重修酒仙庙石碑一通。相传酒仙庙内曾塑有汉钟离、刘伶、杜康酒仙塑像,由代州酿酒缸坊及从业人员进行祭祀。代县酒仙庙原来由两个院落组成,庙门坐东朝西,从庙门进去是一处小院,小院的北侧是戏台也叫衎神楼。坐南朝北,面阔三间,为两层木结构建筑,上面唱戏,下面中间设通道供人通行。戏台对面为一个四合大院,东西各有厢房三间,北面为大殿,也是今天能看到的酒仙庙现存大殿。
清乾隆版《代州志》载:“(酒仙庙)盖酿酒家所祀也”。酒仙庙院内石碑上碑文记载:在乾隆四十八年重修酒仙庙乐楼时代州共有360多户店铺和人员进行了捐款,其中有“酒泉永”、“兴盛永”、“信茂号”、“魁永号”、“恒盛店”等作坊,可谓“家家能酿酒,处处飘洒香”。
南绍北代念杜康,金波琼酥醉刘伶。代县洒仙庙见证着代州黄酒的兴盛史,也见证着我国北派黄酒的发展史。一座酒仙庙,就是半部北派黄酒的发展史。
